2021年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抽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GC21G5018
1.2项目名称:2021年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抽测服务项目。本项目分为四个包,分别为:
包一:南京市秦淮区、鼓楼区消防设施抽测;
包二:南京市玄武区、建邺区消防设施抽测;
包三:南京市雨花台区消防设施抽测;
包四:南京市栖霞区消防设施抽测;
本项目按包一、包二、包三、包四的顺序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供应商可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
1.3项目预算即最高限价为:160万元;
包一、包二、包三、包四预算即最高限价分别为:40万元;
1.4采购需求: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安排相应资格的消防设施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对所委托项目进行现场检测并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交现场问题汇总报告及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
2.1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供应商需在应急管理部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2.8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2.9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2.10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1年2月4日17时至2021年2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雷
手机:13683398408 (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zhaolei@dlzb.com
传真:010-53605769
QQ:1900772819